智動力(300686):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深圳市智動力精密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的的核查意見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深圳市智動力精密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的核查意見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證券”或“保薦機構”)作為深圳市智動力精密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智動力”“上市公司”或“公司”)持續督導工作的保薦機構,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相關規定履行持續督導職責,對智動力部分募投項目延期事項進行了審慎核查,核查具體情況及核查意見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2020年 11月,公司取得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的《關于同意深圳市智動力精密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0〕2944號)。公司向 13名特定對象發行股票 61,327,440股,發行價格為17.59元/股。該次發行的募集資金總額為 1,078,749,669.60元,扣除與本次發行相關的費用(不含稅)19,763,393.51元,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 1,058,986,276.09元。 上述募集資金已于 2020年 12月 29日劃至公司指定賬戶。經立信會計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計并于 2020年 12月 31日出具《驗資報告》(信會師報字[2020]第 ZI10721號)。 二、募投項目投入情況 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公司募投項目使用計劃及使用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一)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的具體情況 公司基于審慎性原則,結合當前募投項目實際進展情況,在募投項目實施主體、募集資金用途及投資項目規模不發生變更的情況下,擬對部分募投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日期進行調整,具體如下:
公司募投項目實際投入過程中,因國內外新冠疫情反復,為配合新冠疫情防控政策,公司人員流動、物流運輸受到較大程度的影響,廠房建設、設備引進等工作進度不及預期,公司的募投項目實施進度放緩,預計無法在計劃的時間內完成建設。為了降低募集資金的投資風險,提升募集資金使用效率,保證資金安全合理運用,公司根據募投項目當前的實際建設進度,經過謹慎研究,決定將上述募投項目的建設期進行調整。 四、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的影響 公司會以審慎和效益最大化為原則,根據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并結合市場環境變化,把控募投項目的實施進度。項目延期未改變募投項目的投資內容、投資總額、實施主體,不會對募投項目的實施造成實質性的影響,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經營產生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實際經營情況。 五、專項意見說明 公司于 2022年 11月 16日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 (一)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項目延期是公司根據項目的實際進展情況作出的審慎決定,符合公司實際情況,不會對募投項目的實施產生實質性影響,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項目延期事項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內容及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因此,獨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項目的延期事項。 (二)監事會意見 公司本次關于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的事項未改變公司募集資金的用途和投向,建設內容未發生變化。公司部分募投項目延期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長遠發展。因此,監事一致同意公司將部分募投項目進行延期。 六、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本次部分募投項目延期未改變項目實施主體、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用途及投資規模,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其他股東利益的情形,不會對募投項目的實施造成實質性的影響。符合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有關規定。本次部分募投項目延期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經營產生不利影響。 綜上,保薦機構對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項目延期事項無異議。 (本頁無正文,為《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深圳市智動力精密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的核查意見》之簽章頁) 保薦代表人: 許 陽 史松祥 中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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